如今,家政服务业在缓解城市家庭压力、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作为新兴的行业,其管理尚不规范,以致家政服务业内鱼龙混杂,服务质量良莠不齐,承诺与服务不一等乱象频发,引发纠纷不断。
据济南市工商部门统计,2009 年家政服务业引发的申诉举报增幅达102%,占全年总量的27%,位居首位。
去年8月,刘女士在初次接受济南某家政公司房屋清洁服务后,便办理了一张价值千元的家政服务卡。 今年1 月初,刘女士帮父母预约春节期间的保洁服务时,该公司人员称“时间还早,提前一周打电线日再次致电家政公司预约服务时,该公司服务员却告知“预约得太晚,人员已经安排满了”,答应再查看一下人员安排,让她等电话。谁知在苦等一个星期后,也未接到对方的电话。眼看就要过年,她第三次拨通家政公司电话,对方竟称“已经放假,没有人员可以服务了”。刘女士顿时有种被愚弄的感觉,同对方理论,却被蛮横地挂掉了电话。
家政公司真是放假了吗?第二天,心有不甘的刘女士换了部电话致电该公司,佯称想预约保洁服务,结果对方答复“如果要办理储值家政服务卡,明天一早就可以安排人员去服务”家政。闻听此言,气愤的刘女士立即亮明了身份,据理力争,对方无奈之下,答应安排人员上门服务。
谁知刚过了半小时的功夫,刘女士的母亲就打来电话,说家政公司以会员卡登记地址与要求服务地址不符为由再次拒绝提供服务,同时家政公司在电话里恶语相加,致使刘女士的父亲情绪激动,心脏病复发。
接连被家政公司愚弄,刘女士一气之下到消协部门进行投诉,并提供了两次电话的录音。在证据面前,该家政公司向刘女士赔礼道歉,全额退掉卡内400 元剩余款,并承担 30 元交通费,使问题得到了解决。
像刘女士这样,虽然惹了一肚子气,但最后还算是维权成功了。而曹先生花 800 元钱办了会员卡,一次服务没有享受到,家政公司便消失了。
在济南某外企工作的曹先生,平时由于工作忙,无暇顾及家里的日常保洁。2009年11 月份,在自己居住的小区门前看到一则提供家政服务的广告,于是按照广告上的电话和这家公司取得联系,服务人员很快就上门了,介绍完服务项目后,表示公司刚开业,特别推出优惠措施:交800元办理会员卡,可享受价值1000元的服务。
在对方的热情推荐下,曹先生便办了一张会员卡,同时约定每周六公司派人上门进行保洁。可是到了约定服务的时间,曹先生却没有等到来服务的家政人员,于是拨打会员卡上的两个服务电话,出人意料的是,一个被告知已经停机,另一个多次拨打却无人接听。
曹先生想到家政公司了解情况,可找遍了整张广告也没有发现公司地址,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拨打12315进行投诉。经过工商执法人员了解,该家政服务公司根本就没有在工商局注册,是一家“黑公司”,曹先生只能自认倒霉。
市民李女士是某家政公司的老客户,2007年9月便办理了价值2000 元的服务卡,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保洁协议,公司承诺每周日派1名老员工到家中保洁。协议生效后,公司如其承诺,指派一名星级员工定期到家中保洁,服务态度和质量都很好,李女士非常满意。
直到 2009年7月份的一个星期天,李女士家中来了一名操外地口音的女家政服务员,称老员工生病了,她来替班。但看到这名女家政工动作生疏、干活毛糙,像是刚干不久的样子,李女士便叮嘱她仔细点儿。谁知话音刚落,就听到“咣”的一声,一只景德镇瓷瓶掉到地上,摔成了碎片,女家政工则吓得低头站在一旁不敢说话。李女士见状,于是电话联系家政公司派人来处理。
家政公司来人看过现场后,向李女士提出“免除本次家政服务费用,由公司赔偿损失,马上再调一名老员工到家服务”的处理意见,但在瓷瓶赔偿上双方产生了分歧,李女士表示当时购买花瓶花了 200元,要求对方照价赔偿,并拿出当时的购货收据。但家政公司只同意赔偿100元。争执不下,李女士将家政公司投诉到消协。经过调解,家政公司最终答应赔偿李女士200元损失费。
100元虽然不多,但是经过此事后,李女士对该公司的做法心生不满,协议到期后也未再续期。由于纠纷处理不当,家政公司就这样流失了一名老客户。
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公司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规模较大、服务规范的公司;
选择保姆、营养师等岗位家政服务员,要查看是否持有培训上岗证或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
办理服务卡要签书面协议,详细约定服务项目、标准等事宜,明确各项违约责任,索取收费凭据;
如对服务质量不满意,应要求对方派人现场对服务进行鉴定,做好记录,双方签字进行确认;
与家政公司产生纠纷,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通过仲裁、诉讼方式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